夫妻二人以做黃金生意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集資詐騙3800余萬元。近日,羅波和詹士強(qiáng)被遼寧省營口市中級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四年。
羅波在大石橋市迷鎮(zhèn)山建造玉皇宮廟,并開了一家咖啡廳和金店,給外人的感覺很有錢。從2006年開始,她謊稱自己在上海“倒賣黃金”很掙錢,但缺少資金,向親戚朋友借錢,答應(yīng)付給月息二分至三分,同時按借錢人要求,每月或每年給他們結(jié)一次利息。羅波的親戚朋友為高利所動,多則拿出200萬元,少則拿出幾萬元,羅波的丈夫詹士強(qiáng)的姐姐把自己辛苦積攢的全部家當(dāng)71萬元也拿了出來。詹士強(qiáng)則負(fù)責(zé)去取錢。2006年至2009年間,羅波和丈夫共非法集資了3800余萬元。
后來,羅波的幾家買賣都停了業(yè),并且在上海的黃金生意也賠了,外債已無力償還。詹士強(qiáng)的姐姐催要未果竟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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