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破案,9月16日, 寫著“9月8日凌晨4點 撞損道路交通護(hù)欄 尋找目擊者并有酬謝 13940767277”和“撞損道路交通護(hù)欄 尋找目擊者 并有酬謝 13940767277”的兩條醒目橫幅,繼續(xù)掛在營口興隆購物廣場東北門前街中護(hù)欄的南北兩面。
這兩條橫幅上的文字如此羅嗦,難道是臨時工寫的?不妨把它改成:有獎尋找9月8日4時此欄被撞目擊者13940767277,甚至還可以壓縮成:“此欄被撞 舉報有獎 1394076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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