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一輛紅色小貨車因頭朝里在營口公園路邊人行道上停車被交警貼了罰單。理由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的規(guī)定。限3日后15日內(nèi)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5月9日,一輛紅色小型貨車因頭朝里在營口公園路邊人行道上停放被交警貼了罰單。理由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的規(guī)定。限其3日后15日內(nèi)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違停的小型貨車
貼在車窗的罰單
除第五輛車外其余車都沒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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