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發(fā)現,營口楞嚴寺公園內的提示牌 “帆船有電 禁止攀登 出現后果 蓋不負責”,其中“蓋”字寫錯,應為“概”字。
公共場所出現錯別字,對城市形象的影響不容小覷,輕則有礙觀瞻,在鬧笑話的同時誤導青少年,重則使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大打折扣。
需要市有關部門加強這方面的監(jiān)督,定期對公共場合的告示、招牌、廣告進行專項檢查,避免類似尷尬現象的發(fā)生。
(李 凱)


拍攝時間:2016年11月17日
拍攝地點:營口市楞嚴寺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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